通知公告
关于启动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
各位同学:
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,新入学的研究生将实现全面收费政策。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缴纳学费,顺利完成注册,js3845金沙线路学生资助中心提前启动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,相关通知如下:
一、 申请对象
1、2014年春季学期经学生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2、2014年秋季学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以2013年的认定结果为准(认定结果可咨询学院学生办公室)。
3、其他学生若家庭经济确属困难,可在2014年9月3日前在学生资助中心平台进行申请,并提交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(《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》及《js3845金沙线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)(附件1、附件2),按照程序认定后亦可申请。
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同学不能再申请。
二、 需要提交的贷款材料
1.借款学生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);
2.借款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);
3.借款学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;
4.借款学生父母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;
5.提供学生证复印件;
6.由学生本人及父母签字、家庭所在乡镇、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地方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《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附表》(附件3);
7.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(可在学院学生办公室领取)。
以上材料采用A4纸复印。
三、申请流程
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:于9月3日前将贷款所需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。
需要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:请于9月3日前将认定材料及贷款所需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。
四、咨询电话
学生办公室(生化楼313):82801429
附件一: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(2014年)附件二:js3845金沙线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(2014年)
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办公室
2014.6.13